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融合教育——我們能借鏡台灣的經驗嗎?


融合教育——我們能借鏡台灣的經驗嗎

香港的融合教育推行得不理想,是政策上的不足。香港雖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殘疾人士權力公約》的締約地區,卻一直無完整的法律保障本地每一個孩子,無論是否有特殊需要,都有接受同等教育的權利。

然而看看我們鄰近的台灣,她雖不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殘疾人士權力公約》的締約國,但在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教育權利上,無論是法規、政策、實施,都比締約國的中國大陸或香港,做得扎實,更有成效。真讓我們這群家有特殊兒的香港家長羨慕不已!

今天我們到城市大學,參加了由「特教平權」主辦的研討會。會上從台灣來的四位家長組織領袖/義工,分享了台灣的經驗:從當地各個障礙者家長組織如何倡議、推動立法修法,以致監督各縣市訂定、執行相關的政策;還有台灣的《特殊教育法中的特點,都一一介紹,令我們大開眼界。

台灣的第一章總則第 1 條:「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特制定本法。」一句「健全人格」,真是可圈可點!其中一位家長領袖郭馨美女士就特別說明:這一句是整個法規的精神,確定了身心障礙者不應是依附的,特殊教育不是福利性的;而是每個人都有權利接受適切的教育,培養出健全人格,服務社會能力。這一點不單只社會要接受,身心障礙者家長也要明白。

1984年立法,先後經歷了五次修正,越來越全面,從資優、身心障礙者的類別;到法規實施的細節,各持份者如何參與監督;為SEN學生設立的通報系統/轉銜輔導;從幼稚園到中小學的融合班/特殊學校組成、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乃至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校,須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發展,訂定特殊教育方案實施,並得設置專責單位及專責人員……等等都照顧到。當今天提倡人人都應該終身學習的時候,台灣有特殊教育需要者,也能享有同等的權利。

三十多年前台灣的特殊教育老師家長,要來香港取經;三十多年後,卻輪到香港要借鏡台灣。台灣能有今天的成績,這條路不是輕易走出來,當中一批又一批家長的積極參與,功不可沒。郭馨美女士說了一句話:「我們當時是想,既然我們沒有能力離開這裡,就要想辦法改變它、改善它。」

香港的家長們,我們要怎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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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平權SEN RIGHTS」由幾位家有特殊需要孩子的家長/家人組成,目的是通過教育、出版、文化、社會參與等活動,維護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接受優質教育的平等權利,以確保他們的人格及身心潛能,得以充分、全面地發展,增進他們服務及參與社會的能力,促進社會共融。
www.senrights.org.hk
https://www.facebook.com/SenRights

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

新的一頁


新的一頁

六年前的夏天開始寫網誌,正是JJ準備上小學的時候。那年發生了許多事,令我從低谷走出,原先只是想整理自己的情緒,為孩子們的成長記下點滴,卻一寫六年——媽媽的眼淚,也從最初大都是憂傷的,而今更多是喜悅的。今年JJ上中學了,新的階段、新的里程碑,沒料到Yahoo Blog將要關閉,於是網誌也一起展開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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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SS, JJ

開學一個多星期了,JJ上了中學,除了第三天因發燒不能上學外,似乎適應得還不錯。回想起六年前JJ剛上小學時,爸爸媽媽偷偷地躲在校門口觀察你們的情景;如今每天早上你倆一出門口總是一溜煙就走了,爸爸媽媽在後面遙遙看著你們不覺莞爾:SS很有哥哥的樣子哩,懂得照顧妹妹;每天放學下了校車後還能小心地領著妹妹過馬路走回家,然後用電話向爸爸報告行蹤。一年前的暑假,我們還擔憂著要怎樣訓練SS獨自乘村巴,以及平日下了校車後自行走回家;然而這一年你快速地成長,現在個頭快有爸爸高了,已能夠自己乘火車再轉村巴回家,也越發要求更多的獨立自主。

SS今年是高一生,學校行融合教育,按你在各科上的能力,把你編入不同班級一起上課,但保留在原本的班級,以便你的好同學們仍可給你支援。學校容許如此大的彈性並在上課時間表上遷就,我們夫復何求!剛過去的暑假,SS接受了一種嶄新的訓練方式,我們還在觀察成效,但願能幫助你跨前一大步!

JJ雖然上了中學,行為上依然未脫稚氣,還是會為一點小事發脾氣、涕淚縱橫。可是,才上中學幾天的你,竟敢自己向老師們表達在編排你去哪個中文班上有誤,實在令爸爸媽媽對你刮目相看哪!

親愛的SS, JJ,看著你們一天天地成長,爸爸媽媽該何等感恩!無論前路有多崎嶇,深信天父會繼續帶領我們一家,祂的恩典會夠用!

愛你們的媽媽

201391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