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為孩子.走出未來!》
《為孩子‧走出未來!》
七‧一大遊行
日 期:2009 年7 月1 日(三)
集合時間:下午3::30集合地點:灣仔修頓球場側門(近家計會)
遊行路線:灣仔 金鐘 中環 政府總部
需用時數:一般情況下為2-3 小時
大會聯絡:9767 8426 盧先生
注意:
1) 近日天氣陰晴不定,請參加者配備足夠飲用水、傘、太陽帽等。
2) 請考慮孩子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宜同行!
3) 鼓勵各校/組織派員參與,並統籌出席人數,向中央登記。
4) 各校/組織請自備橫額、請願牌。
5) 大會聯絡電話只供是次活動用途,並不適用於其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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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2009年6月26日】教育局提出18歲智障學童須離校的安排惹來爭議,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今日將協助一名受影響學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告教局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及侵害智障學童的人權,希望當局撤銷安排。
張超雄指出,根據《資助學校資助則例》,特殊學校學生若屆20歲,則不得繼續就讀中學班級,但主流學校學生則無年齡上限。另外,教育局提出這項新的「18歲離校」安排只針對智障學童,不包括其他特殊學校學生。
指「18歲離校」對智障學童不公
張超雄表示,早在02、03年已有這項安排,但當時教局在無附帶條件下,每年仍會安排約100個名額讓18歲智障學童申請延長學習,但今年申請人數超過300名,教育局不願提供額外名額,並設下苛刻的申請條例,這明顯對智障學童不公平,而智障學童絕對有權求學,他認為教育局已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及違反2008年簽定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公約》。
張超雄又指出,18歲對智障學童只是生理年齡,他們的智齡並未適合踏足社會工作,有不少輕度智障的學童在18歲時學習可能出現突破,如要求他們離校實變相扼殺他們的發展機會,他亦指並非無休止地要學童留在學校,但應讓他們完成應有的教育進度。
網友Himhim媽說在網上討論區看到一些留言認為智障學生根本無需要幫助,而且是浪費社會資源!Himhim媽雖然沒有在網誌轉載這些言論,但我可以猜想到,實在感到悲涼!
在香港這個富裕、講平等人權的社會有這樣歧視的言論,真是教育的失敗,而罪魁禍首是政府!正正是政府的政策帶頭歧視,連政府官員也看不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難怪坊間有此言論。
事實上政府每年用在特殊教育的撥款,只佔整體教育經常性開支預算的百分之三,這裡還有一大部分是用在融合教育的經費。讓100名智障生讀到20歲,會多花多少錢?顯然這不是資源的問題,是歧視的心態!
智障孩子的發展比正常的孩子慢,但並不表示他們沒有學習能力。特殊學校的老師正是因材施教,按他們的程度進展,幫助他們提升。孩子得到適切的教導,將來就有機會擔任更多的工作,甚至自立,那麼社會就不用投放更多的資源照顧他們。如今一刀切硬性要他們18歲就離校,無疑把羽翼未長成的小鳥硬生生推下懸崖!
在電台、報紙看到政府官員不斷強調:「教育局處理智障學童升學問題時,一直沿用一貫做法,並無因為實施新高中學學制而有所改變。又說教育局每年均會彈性及寬鬆處理智障學生延長留校申請,今年已批出 200個申請。」那只不過是混淆視聽的說法,仿佛跟以前一樣就不是歧視。遺憾的是連傳媒有時也不懂得追問為何智障生有年齡限制,而其他學生不需要!
且看法院有何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