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將於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在立法會發表2009至10年度財政預算案。網友Daisy談及要給財政司司長提意見,我也正好有此想法。下列是我草擬準備發給財政司司長的電郵,如果大家贊同我們的建議,可以copy & paste,加上你們的實況例子(發信給政府最好具真實姓名),然後寄去:
尊敬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先生:
我們是自閉症學童的家長,孩子目前就讀於普通學校,以融合教育的模式學習。
就2009-2010財政預算案,我們懇請 司長考慮以下建議:
1) 增加殘疾兒童免稅額
患有自閉症的兒童,在學習或社群適應上會有不同程度的困難。這些孩子在六歲以前經過專家評估後,雖可獲得政府資助的訓練治療,但輪候需時,往往要等候一年以上。我們做家長的為了讓孩子們盡快接受訓練治療,只得安排自費的治療。自閉症孩子大多數同時需要語言治療、職業治療、物理治療、社交小組訓練等,然而這些訓練治療即使是由非牟利團體提供,目前也需收費每半小時港幣五百元或以上。孩子六歲以後若是進入主流學校就讀,由於能力不足,課餘仍需要繼續許多訓練治療,這些更是由我們家長負擔;此外,我們也需要購置各種輔助訓練用品,以便在家中訓練孩子。
因此目前每年六萬元傷殘受養人免稅額,實在不足以反映我們家長的負擔。我們要求增加至八萬元。
2) 增加傷殘人士交通補助金,並惠及3至11歲領取傷殘津貼兒童
日前政府宣布2009年2月1日起增加公共福利金額,傷殘津貼增加百分之九點三,現時普通傷殘津貼是港幣$1,170,即增加港幣$108元左右;但沒有聽聞傷殘人士200元的交通補助金會否增加。香港公共交通服務的收費向來只加不減,這兩年加價幅度甚至超過通脹。政府能否也增加交通補助金?同時擴展受惠年齡至3-11歲領取傷殘津貼兒童。雖然11歲以下兒童乘坐部分公共交通工具有優惠,但若乘坐小巴就沒有;而且家長帶有殘障的孩子外出乘坐一般交通工具是非常困難的事,以自閉症孩子為例,他們容易出現失控情況。為免影響他人,我們若非有私家車,就需要帶他們乘坐的士。但我們需經常帶他們前往各處接受訓練治療,每星期至少兩次以上,我們用在交通費用上的支出之大令人咋舌。倘若政府能增加傷殘人士交通補助金,並惠及3至11歲領取傷殘津貼兒童,雖是杯水車薪,也能減輕我們一點壓力。
3) 融合教育資助用「學券制」
按教統局在2003年推出融合教育的「新資助模式」,學校根據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數目,會獲得政府資助每人每年一至兩萬元。然而不是所有學校都願意接受融合生,尤其是有行為障礙的如自閉症、過度活躍症等。如果政府能把這筆資助改用「學券」制,政府向家長發出學券,學券金額等於政府每年津貼個別有特殊需要學生的金額,家長就能自由地,選擇合符指定要求、有心辦融合教育的學校,連私立、直資、國際學校都可。學校收到學券後,憑券向政府索回現金。這樣家長可以監督學校運用這些津貼金,讓真正有心辦融合教育的學校獲得資助,家長也能減輕負擔;有特殊學習需要的非華語學生,也能選擇公營學校體系以外的國際學校。
孩子有發展障礙,我們並不怨天由人。教養有殘障孩子極不容易,自閉症的情況更是特殊;但我們作為父母,都希望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幫助孩子克服障礙,期望孩子們將來可以照顧自己,減輕社會的負擔。可是目前的經濟環境欠佳,在家庭收入隨時大減的情況下,仍要支付高昂的訓練費用,更使我們百上加斤。但是孩子們的訓練、治療、學習,我們都不敢停,只怕孩子停止訓練後會有倒退情況,前功盡廢。唯盼政府在制定財政預算案紓解大眾困境的同時,也考慮我們這一小群家長、孩子們的需要。政府只需撥出少量的預算,卻能為我們這些家庭雪中送炭。而孩子今天能有多一分的進步,將來社會需要投放在他們身上的資源,就能減少十分。
靜候佳音,謹頌
新禧!
小市民 上
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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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會把電郵副本,分別傳送給幾位對特殊需要學童/特殊教育比較關注的現任立法會議員,以冀獲得他們的支持:
石禮謙 arazack@netvigator.com 傳真:2588 1623
陳淑莊 chantanya@civicparty.hk 傳真:3018 1286
張文光 cmkoffice@hknet.com 傳真: 2771 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