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1日 星期日

智障童雖敗訴 但成功爭學額

智障童雖敗訴 但成功爭學額

2010221 星期日

【明報專訊】一班智障學童及家長不滿教育局要求18歲智障學童須離校的安排,去年6月發動了多次的請願、示威、遞信,然而在立法會議員多次斡旋下,教育局仍未退讓。最終18歲智障學童唐偉庭由母親代表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官張舉能最後判花名「唐唐」的唐偉庭敗訴,學童家長在炎炎夏日聞悉噩耗,在法庭前不禁聲淚俱下。

意想不到的是,教育局在覆核勝訴後讓步,以增加學額來解決問題。這個最後勝利,讓一班智障學童和家長喜不自勝,司法覆核敗訴時的烏雲一掃而空。有份參與抗爭的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成員張超雄說,絕不後悔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在判辭中提出新的理據讓我們參考,或許這令政府衡量過後,終在宣判後轉軚,撤除智障人士的18歲讀書年齡上限。」

除了法官「襄助」,張超雄指出,提出司法覆核前,他們的抗爭未能得到廣泛傳媒報道,會見官員及上立法會多次也無所得;官司敗訴後,惹來社會明顯關注,雖不敢說這與事件的美麗結局有關,但亦是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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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很替智障學童及他們的家長感到高興,因為他們司法覆核的官司雖然敗訴,情理上卻贏得社會人士、傳媒等廣泛的關注和支持,終於令政府讓步,撤銷智障人士的18歲讀書年齡上限。

這也是弱勢社群的喜訊。說明即使是小眾寡民,只要據理力爭仍有機會改變政府政策。

我特別欣賞「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的家長們,尤其是他們的勇氣、毅力與合作精神,堅持為維護孩子們應有的權利而抗爭;那些智障學童更是生命小戰士,他們在烈日當空下,克服本身的障礙,一次又一次地走上街頭,爭取平等的就學機會。是他們的努力,才能使政府改變初衷。

當然,相信仍有人會問:撤銷智障人士的18歲讀書年齡上限後,他們要在特殊學校留到什麼時候?長遠的安排,或者應該爭取系統化的評核,為智障學童在不同階段做個人評估,知道孩子們什麼時候可以「畢業」。

3 則留言:

  1. I guess many of us have written to budget@fstb.gov.hk  to request for much $$$ to be allocated to the special needs.  I hope it would be reflected in the coming budget speech on 24th Feb 2010.
    [版主回覆02/25/2010 23:08:00]As usual, nothing for the special ne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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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各界人仕和家長們努力,才有一點點成績,以後還要繼續爭取!
    [版主回覆02/25/2010 23:13:00](Emp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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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Yes, very disappointed , but I will write to him again next year.
    [版主回覆03/02/2010 23:43:00]m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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