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輕中度智障特殊學校?
最近聽到有個建議,我們覺得頗有些道理。但因我們的孩子沒有上過特殊學校,對學校的運作了解不深;故此很想聽聽有孩子正在上或上過特殊小中學 (不是特殊幼兒中心)家長,或者執教於特殊學校老師的意見。
目前香港除了有少量視障、聽障、肢體傷殘兒童學校外,還有很大部分是智障學校。這個建議是完全取消特殊學校,或最少取消輕度、輕中度及中度智障學校,把原本花費在每個學生身上的金錢(應該不少)以學劵交給家長,讓他們自行選擇合適的,有學習支援服務的學校。只留下少量的特殊學校供有需要長時間特別照顧的學生(如嚴重智障/完全沒有自理能力/需要特別的儀器輔助,或多重障礙的)。
這樣,輕中度智障的孩子,可以在主流學校學習。那些收錄較多特殊需要學生的融合學校,也有足夠資源辦特別班,就好像「與光同行」裡「七月小學的牽牛花班」,特殊需要的孩子可按能力,與主流班同學一起上部分的課堂,體驗主流課程;學校需聘請特殊班教師,負責教導特殊需要學生的個別學習。主流學生老師可以學習與特殊需要孩子相處,促進社會的傷健融合;特殊需要的學生不會在一個相對隔離的環境,能更早適應社會生活;甚至對特殊學校的老師也有好處,他們可以與其他主流班的老師有較多的交流。
據說現時英基Sarah Roe(香港唯一提供給非華語孩子的特殊學校)的做法就是提供服務予能力比較弱的學生,其餘的盡量將他們主流化。因此一些明顯地中度智障的學生,也能開開心心地在主流英基學校上課。
不知大家有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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