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為孩子.走出未來!》
《為孩子‧走出未來!》
七‧一大遊行
日 期:2009 年7 月1 日(三)
集合時間:下午3::30集合地點:灣仔修頓球場側門(近家計會)
遊行路線:灣仔 金鐘 中環 政府總部
需用時數:一般情況下為2-3 小時
大會聯絡:9767 8426 盧先生
注意:
1) 近日天氣陰晴不定,請參加者配備足夠飲用水、傘、太陽帽等。
2) 請考慮孩子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宜同行!
3) 鼓勵各校/組織派員參與,並統籌出席人數,向中央登記。
4) 各校/組織請自備橫額、請願牌。
5) 大會聯絡電話只供是次活動用途,並不適用於其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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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2009年6月26日】教育局提出18歲智障學童須離校的安排惹來爭議,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今日將協助一名受影響學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告教局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及侵害智障學童的人權,希望當局撤銷安排。
張超雄指出,根據《資助學校資助則例》,特殊學校學生若屆20歲,則不得繼續就讀中學班級,但主流學校學生則無年齡上限。另外,教育局提出這項新的「18歲離校」安排只針對智障學童,不包括其他特殊學校學生。
指「18歲離校」對智障學童不公
張超雄表示,早在02、03年已有這項安排,但當時教局在無附帶條件下,每年仍會安排約100個名額讓18歲智障學童申請延長學習,但今年申請人數超過300名,教育局不願提供額外名額,並設下苛刻的申請條例,這明顯對智障學童不公平,而智障學童絕對有權求學,他認為教育局已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及違反2008年簽定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公約》。
張超雄又指出,18歲對智障學童只是生理年齡,他們的智齡並未適合踏足社會工作,有不少輕度智障的學童在18歲時學習可能出現突破,如要求他們離校實變相扼殺他們的發展機會,他亦指並非無休止地要學童留在學校,但應讓他們完成應有的教育進度。
網友Himhim媽說在網上討論區看到一些留言認為智障學生根本無需要幫助,而且是浪費社會資源!Himhim媽雖然沒有在網誌轉載這些言論,但我可以猜想到,實在感到悲涼!
在香港這個富裕、講平等人權的社會有這樣歧視的言論,真是教育的失敗,而罪魁禍首是政府!正正是政府的政策帶頭歧視,連政府官員也看不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難怪坊間有此言論。
事實上政府每年用在特殊教育的撥款,只佔整體教育經常性開支預算的百分之三,這裡還有一大部分是用在融合教育的經費。讓100名智障生讀到20歲,會多花多少錢?顯然這不是資源的問題,是歧視的心態!
智障孩子的發展比正常的孩子慢,但並不表示他們沒有學習能力。特殊學校的老師正是因材施教,按他們的程度進展,幫助他們提升。孩子得到適切的教導,將來就有機會擔任更多的工作,甚至自立,那麼社會就不用投放更多的資源照顧他們。如今一刀切硬性要他們18歲就離校,無疑把羽翼未長成的小鳥硬生生推下懸崖!
在電台、報紙看到政府官員不斷強調:「教育局處理智障學童升學問題時,一直沿用一貫做法,並無因為實施新高中學學制而有所改變。又說教育局每年均會彈性及寬鬆處理智障學生延長留校申請,今年已批出 200個申請。」那只不過是混淆視聽的說法,仿佛跟以前一樣就不是歧視。遺憾的是連傳媒有時也不懂得追問為何智障生有年齡限制,而其他學生不需要!
且看法院有何判決吧。
我是路過的!!
回覆刪除真係覺得好唔公平...如果有教無類係一個口號既話...
真係好悲哀.....................
btw 我表達得可能冇咁好...
但你地要加油牙........
我會為你地祈禱架啦....
撐住牙!!!各位家長!!
[版主回覆07/01/2009 00:41:00]謝謝你的到訪和支持!
香港社會很多不公義和歧視的現實,是在所謂的既定政策、“事實”、“合理”、”客觀”、”專業意見”等幌子之下被掩蓋住的!!!還好我們仍有一些保障權利自由及反歧視的法律,和一個比較獨立及公開的司法系統。但平民的參與是最重要的,我們家長不出聲、不控訴、不倡議的話,不會有人為我們出來的!而香港也將會無聲!
回覆刪除彈性處理只不過是官員們的晃子,我們爭取的是平等的機會,讓有特殊需要的孩子也跟普通學生一樣,有一樣的讀書權利!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7/01/2009 00:42:00]我們很想參加遊行支持你們這個行動,但我今天開始有些感冒徵狀,不知明天能否去。
我支持你們!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7/01/2009 00:40:00]謝謝!
為我們這班可憐的小朋友感到悲哀.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7/01/2009 00:40:00](Empty)
我也會去支持!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7/01/2009 00:39:00]我們很想去,但連續加班熬了幾個星期後,我今天開始有點感冒,不知明天能不能去了。
多謝sjmama轉述了教育經費的數據。 「 政府每年用在特殊教育的撥款,只佔整體 教育經常性開支預算的百分之三,這裡還有一大部分是用在融合教育的經費。」這 使人一目了然。
回覆刪除比起同等富裕的國家,此數據的比例顯得更細。外國的整體教育開支,佔國民總支出的比例,遠遠超過香港對整體 教育支出的比例。
資源分配要公平,不是簡單的平均化數值。而要納入對資源需要程度的差異,這才相對公平。資源用在不需要的人身上是浪費,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絶不是。智障學童不會白白去浪費資源的。年幼的栽培正是為了減輕將來社會的承擔。這點共所周知。
那些歧視﹑誤解,真要據理力爭地應對。我們努力!加油!
[版主回覆07/01/2009 00:37:00]「 資源用在不需要的人身上是浪費,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絶不是。」--非常同意!
我們要求的是每個孩子都應該有平等的接受教育機會,不能因為他們有障礙而受到歧視。
怎樣評為「 智障 」? 全民18歲接受智能測試?
回覆刪除There are grounds for judicial review, on the basis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 and unreasonableness. Hope some affected persons stand up to represent themselves in the court
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is a good round already, stronger than legitimate expectation...may not need to even invoke the rights argument. It is obviously a discrimination case.
回覆刪除Siu_Ming
因為要照顧患病的父親,今天未能抽空參加遊行,只能在此給予支持和打氣!
回覆刪除sjmama,身體要緊,別勉強,妳的心意大家都明白的~
[版主回覆07/02/2009 23:25:00]老人家生病了?不要緊吧?你照顧他也一定很累了,保重保重!
我那天也有去,早知約在當天認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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